近期的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的淹水與泥濘,重創了當地。災區的復原工作極需社會各界的投入,在這樣急難的時刻,有一群人,他們即使有不同程度及類型的特質,仍可望貢獻自身能力,提供協助。
這是一位體能有輕度受限的夥伴睿原,在 2025 年 10 月 11 日深入救災現場的真實故事。(以下以第一人稱視角描述)

在出發前,我的心境其實很複雜。我有輕度腦性麻痺,體力較弱、動作協調性不佳,身邊的親友甚至勸我不要去, 擔心我會成為災區負擔。但那份「不想添亂,只求盡力」的信念,促使我最終決定和夥伴們同行。
社會上常常習慣用單一的標準來看待「救災能力」。因為我一個手滑,把志工剛遞給我的毛巾掉到地上,我就和一起來的朋友開玩笑說:「體能受限的人不要來浪費資源吧?」雖然只是打趣,但也讓我提醒自己要更謹慎小心::不希望真的成為別人的負擔。
但, 貢獻不只有一種形式。
當我發現自己無法像其他人一樣高效地鏟土、搬沙袋時,我沒有強求,而是主動尋找適合我的位置。我轉而負責協助物資補給,或是像在現場發放雨鞋這樣輕巧卻重要的事情。當大家疲憊不堪時,我也會提醒輪流休息,或幫忙做一些清理街上垃圾、協助分類的細活。
最讓我感到成就感的,是協助清理淤積的水溝。雖然施力不易,我們四五個人必須輪流接力,一勺一勺挖泥沙,但正是這種團隊合作,讓我意識到: 不是體力最大的人才能救災,而是知道如何正確、有策略地運用每個人力量的團隊才能救災。
如同許多身心狀況不同的朋友一樣,我深深渴望被社會看見的,不是那個需要被同情或被施捨的角色,而是那個有能力、有尊嚴的「行動者」。
當我的夥伴問我:「去過現場,你還覺得自己是需要支持的人嗎?」
我的回答是:「是。」 客觀上,我的移動與體能確實有受限,但這不等於我沒有參與的能力。 關鍵在於我們能否找到一個適切的環境與任務,讓我能夠展現我的優勢,而不是放大我的差異。
我們不願被「無能化」的標籤限制住。我們需要社會提供的是同理心,而不是憐憫;是提供機會,而不是劃定界線。
在災難中,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部分,都渴望貢獻力量,實現自身的價值。我的體能有極限,但我找到了規劃、協調和後勤的位置。
重要的是: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,保護好自己,並判斷能力的極限。即便有身體差異,也能在社會的任何角落,找到位置,發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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