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,臺障青夥伴坤融出席國家人權委員會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座談會」。
針對國家報告及公約實際落實情況,提出三個障礙青年在現行制度面臨處境,期盼國際人權委員會納入獨立評估意見,供國際委員審查,並促使行政部門確實執行。

首先,隨著《特殊教育法》於 2023 年修法,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已明定應邀請學生本人參與。然而,相關配套支持卻未同步到位,導致學生參與往往流於形式,缺乏足以支撐其實質表意與決策的支持服務。
其次,在臺灣特殊教育制度與身心障礙證明制度分離的情況下,不少原本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學生,進入成人階段後,其需求卻隨之「消失」於制度之中。目前不僅缺乏系統性的需求調查,也欠缺完整且公開的統計數據,使政策規劃難以回應實際狀況。
最後,在台灣有將近25%障礙者從事非典型的工作,但現行的職務再設計與就業支持服務,多半綁定於縣市政府方案或具有固定雇用關係的公司,忽略障礙者多元的工作樣貌,例如街頭藝人、獨立接案者等,往往被排除在制度支持之外。
障礙青年面臨的不僅是上述議題,而是散落於教育、轉銜與就業歷程中所。也期待行政機關能持續正視這些問題,透過制度修正與資源投入,建構對所有人都更友善的社會環境。
持續關注臺灣障礙青年
📷昌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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